关于做好劳动节和端午节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20 点击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关于做好劳动节和端午节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字〔2018〕25号

各院(系):

根据我校《关于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2018年劳动节、端午节假期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统计上报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无教学任务的学生可以于放假前一天下午18时以后离校,于放假结束当天下午18时以前返校。凡提前离校(包括运动会期间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学生,均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院(系)需要在与学生家长核实情况后视情况予以准假。

各院(系)要全面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具体去向,并于假期结束第二天上午9:00时前将返校情况(注明未返校学生名单及原因)报送学生处。

二、学生安全教育

各院(系)在假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校园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严防火灾、盗窃等事件发生。各班级假前要召开“假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特别是提升其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各院(系)要结合假期季节性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劳动节和端午节假期的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假期严禁组织学生集体出游等活动。对个人外出旅行的学生,提醒其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做好出行准备,注意安全。

三、假期值班

各院(系)要按照学校要求统筹假期值班工作,明确值班人员,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要24小时开机,遇有重大和突发事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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