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资助管理中心《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7-11 点击数:

关于转发省资助管理中心《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

现将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发的《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冀教资助便函〔2017〕16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校级、省级“征文”评选推荐活动通知如下:

1.要以征文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要充分发动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活动。活动内容和格式等方面均执行省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中的要求和标准。

2.各院系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要进行初步筛选,特别要对学生提交的论文的原创性进行核实,对于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要给予适当形式的批评教育。

(教育部41号令明确规定:“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作出限制。”)

3.各院(系)于2017年7月 20日(周四)前择优报送3-5份作品至学生处,提交材料包括:

(1).电子版ksyqgzx@126.com;

(2).学校将聘请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8月5日前,学校将优中选优,推荐到国家评选。

4.如学校在评审中发现学生提交论文有严重抄袭现象,将在全校范围内对学生进行通报。

5.其他未尽事宜以省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准。

附件:1. 省资助管理中心《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冀教资助便函〔2017〕16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7年7月10日

河北秦皇岛河北大街西段360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电话:0335-8058274      E-mail:qhdx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