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立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告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12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告会的通知》(冀教资助[2018]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全面展现新时代大学生风采,激励当代大学生志存高远、奋发图强、矢志报国,让青春在新时代绽放光彩,经研究,决定举办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会主题

胸怀理想,报效祖国,让青春在新时代闪光。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院(系)初选

2018年6月11日前,本着“积极鼓励、本人自愿”的原则,院(系)组织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学习刻苦的优秀学生撰写个人励志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真实、主题鲜明、不少于2000字。院(系)组织人员进行认真评选,并择优推荐上报1-2名学生参加本校区选拔。

(二)学校遴选

在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6月下旬分校区组织选拔,每校区择优选拔2-3名人选,然后,根据事迹材料和演讲情况进行遴选,根据遴选结果,至少推荐上报2名学生参加省教育厅组织举办的全省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告会。

(三)组织学校报告会

   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学校组织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告会。通过举办报告会激发同学的学习和生活热情,教育引导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勤学奋进、励志成才。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次活动作为学生励志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院(系)主管领导为此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院(系)学工办、团委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参与活动,并有重点地组织优秀学生参加学校选拔。

2.各院(系)要周密部署,制定本院(系)活动方案,认真指导学生撰写报告材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精心选拔,做到把最优秀的学生人选推荐到学校。

3.材料报送。6月15日前,院(系)上报以下材料:

(1)择优推荐的1-2名学生的事迹材料。只需上报电子版,发至ksyqgzx@126.com邮箱。文稿格式要求:标题为黑体,2号,加粗;“院系专业”用全称,楷体3号,“学生姓名”为楷体3号,加粗;正文为仿宋体3号,行距为单倍行距。

(2)《“胸怀理想,报效祖国,让青春在新时代闪光”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报告会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上贴小2寸免冠照片,“作品授权签字”栏由学生本人用签字笔签字;电子版上采用电子照片,但要与纸质版上的照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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