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13 点击数:

学字〔2021〕101号

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保障受助学生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维护资助政策的严肃性;规范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确保国家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坚决杜绝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提高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

二、成立专项检查组

成立学校和学院(系)两级检查组,各检查组人员组成如下:

1.成立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处、财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和学生处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组。

2.各学院(系)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学生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为成员的自查工作组。

三、检查内容

1.政策宣传。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之前,是否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

2.评审情况。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是否严格遵照学校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是否存在拉选票,辅导员内定等现象;学生各项表现是否真正符合评选条件;国家助学金评选是否存在轮流坐庄和平均享受等情况;评审小组中是否有受助学生。

3.发放情况。奖助学金发放后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现象;是否存在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从受奖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4.材料存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金评定等材料是否齐全。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系)、班级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整改(2021年12月7日—12月10日)。各学学院(系)、班级按照检查内容,对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及时整改。各班级根据自查情况填写《辅导员(班主任)自查情况报告表》,各学院(系)在各班级自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纸质版经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月14日前交到各校区学生处资助中心(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自查情况报告表》学院(系)留存备查),电子版发到邮箱ksyzzgl2021@163.com

2.学校检查(2021年12月15日—12月21日)。学校检查组深入各学院(系)进行检查,通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座谈会,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到相关学院(系)。

下学期,在2021-2022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后,各院系要参照此文件的要求,及时认真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学生处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专项检查,是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系)、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全面做好本学院(系)的自查工作。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和广大学生要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2.各学院(系)、各班级要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情况作为自查的重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整改到位的免于责任追究;对在自查中隐瞒问题,经学校检查时发现的,有弄虚作假,挪用、截留、从受助学生手中收取“好处费”或做班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自查情况报告表

 

 

 

                                                             学生处

                                                          2021年12月3日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自查情况报告表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班级名称

班级学生总人数

家庭

经济

困难

学生

认定

情况

1.是否严格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来组织开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 ( )

2.是否如实填写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 )

3.应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人,实际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人。其中特别困难( )人;困难( )人;一般困难( )人。

4.是否存在为了缓解申请人数多与认定指标少的矛盾而轮流坐庄现象( )

国家

奖助

学金

认定

使用

管理

自查

情况

1.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前,是否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 )

2.是否严格遵照学校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 )

3.是否存在拉选票,辅导员内定等现象      ( )

4.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中是否有获奖和受助学生   ( )

5.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是否在班级进行公示          ( )

6.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给学生后,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奖助资金情况     ( )

7.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是否存在“轮流坐庄”和“平均享受”等情况     ( )

8.是否存在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从受奖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的情况  ( )

对自

查出

来的

问题

整改

情况

(可附页)

以上表中所填信息和情况汇报属实。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选择:

A. 经过自查,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违纪操作行为。 ( )

B. 经过自查,确实发现存在违规、违纪操作行为,通过调查核实给予彻底纠正。   并郑重承诺:在今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不再发生任何错误。( )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辅导员(班主任签字: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21年12月3日印发

河北秦皇岛河北大街西段360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电话:0335-8058274      E-mail:qhdx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