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9 点击数: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坚持求真务实精神,挖掘和宣传大学生身边积极进取、勇于拼搏的优秀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勇于承担责任、敢于面对困难的精神风貌,树立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楷模和自强自立典范,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022学年或2022-2023学年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无补考、重修记录,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优秀奖学金和校级以上荣誉;

3.生活俭朴,自强自立,成才意识强烈,身处逆境而不屈,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在励志成才、创新创业、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

三、评选时间

学院(系、部)评选推荐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9日;

学校评选推荐时间:2023年5 月22日至5月31日。

四、评选办法

1.各学院(系、部)按照通知精神,可通过微信、QQ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采取个人自荐与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院(系、部)初评,推荐2-3名候选人参加校级评审;

2.学生处对各学院(系、部)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从中推荐30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3.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推荐的30名侯选人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2022年度“自强之星”10人、“自强自立大学生”10人;

4.学校将确定评选结果并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全校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五、表彰奖励

学校对“自强之星”和“自强自立大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及奖品。

六、宣传推广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弘扬艰苦奋斗、自强自立精神,学校将20名获奖学生的事迹材料通过橱窗、微信平台等方式在大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励志教育,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榜样看齐,促进全面发展。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开展 “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活动是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建设应用型大学的重要路径,各学院(系、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多途径广泛宣传、发动。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各学院(系、部)在评审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求真务实精神,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把好质量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切实把最优秀的、事迹突出的候选人推荐到学校参加评审。

(三)及时总结,按时报送

各学院(系、部)需要报送的材料:

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自强自立大学生”审批表》;

2.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题目自拟,内容包括学生家庭情况概述、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表现等,要求叙述真实,能够感动和激励他人;

事迹材料具体格式要求:

①页面设置:A4纸;

②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③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三号黑体,一级标题三号楷体加粗,二级标题三号楷体,正文三号仿宋体,段落要首行缩进2个字符;

④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固定值25磅。

3.候选人生活照一张(JPG格式电子版)。

请各学院(系、部)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ksyzzgl2021@163.com。

            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23年5月8日

 

河北秦皇岛河北大街西段360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电话:0335-8058274      E-mail:qhdx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