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9〕38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人物评审推荐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26 点击数: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选树辅导员(班主任)优秀典型,宣传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先进事迹,全面提升辅导员(班主任)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展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履行立德树人崇高使命,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9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教政体函〔2019〕9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开展我校2019年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9年9月在岗的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已获得往届全国或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含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得再次申报。

二、奖项设置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辅导员年度人物”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班主任年度人物”各3名,如各项报名人数不足6人,则按报名人数的50%确定获奖人数。

三、报名条件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专职辅导员应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三)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四)连续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2019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我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中的辅导员(班主任)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深入、扎实、到位,能够按照要求完成辅导员(班主任)额定工作量;所带班级的学生在2018-2019学年没有受到过纪律处分(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学工办主任、团委(总支)书记没有带班的,本院(系)学生2018-2019学年受处分率不能超过1%,并且没有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日志填写规范;特殊关爱对象帮扶工作档案材料完整规范、帮扶成效显著。

四、学校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福喜

副组长:李艳坡 田 毅

成 员:党委宣传部、招生就业处、安全工作处、人事处、教务处、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学生处副处长、校团委书记、各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五、评选程序与办法

1.个人申请,院(系)初审、推荐

经个人申报、院系初审后,每个院(系)向学校推荐辅导员年度人物、班主任年度人物候选人各1名。

2.学校评审

(1)材料审核、量化计分:学生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得分排在前6位的辅导员和排在前6位的班主任将进入到汇报环节,同时其得分以80%的比例计入到最终得分之中。

(2)工作汇报、评委打分: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由相关候选人对本人工作情况进行汇报(限时8分钟,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工作基本情况、特色做法及成效等)。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同时该得分以20%的比例计入到最终得分之中。

3.上报推荐

学校将择优推荐1名辅导员年度人物至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将从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中评选出“2019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2019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4.表彰奖励

获得校级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人物的老师,将由学校予以表彰。同时,学校将对2019年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人物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成果进行宣传。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次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人物评选工作,要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组织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认真对本院(系)符合条件的所有辅导员和班主任进行评审,将本院(系)工作最突出、表现最优秀的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到学校。

2.上报材料要求:请各院(系)于10月14日(周二)上午11:00时前将所推荐的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人物申报人选有关材料提交到各校区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邮件主题为“某某院(系)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人物事迹材料”。纸质材料至少包括:

(1)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人物打分表(附件2),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自行打分);

(3)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个人事迹材料的主标题要凝练申报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院(系)辅导员(班主任)XXX事迹材料”,限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另附个人特色简介(300字以内)、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

(4)相关佐证材料等,一式两份(一份是原件,一份是复印件);

(5)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日志、特殊关爱对象档案材料等。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人物推荐审批表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人物评审量化打分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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