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创建星级宿舍,整改后进宿舍”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5-13 点击数:
各院(系):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推进我校“三风”专项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公寓综合治理及信息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创建星级宿舍,整改后进宿舍”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建星级文明宿舍,提升自我综合素质。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2015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对象
1.全体学生宿舍自愿报名参加;
2.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治理宿舍成绩排名位于各校区后10%的宿舍(以下简称“后进宿舍”)必须参加。
(二)评比标准
见附件1。
四、活动目的
1.号召全体学生宿舍积极创建星级文明宿舍,为其它宿舍树立榜样,引导全校学生宿舍“比、学、赶、帮、超”,并最终按比例评选出一至五星级宿舍。
2.督促和帮助“后进宿舍”整改、提升,引导“后进宿舍”向星级宿舍学习,不断提升其宿舍卫生、安全、文明、文化水平,并最终评选出“特别进步奖”若干。
五、组织机构
1.学校学生公寓综合治理及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本项活动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前期策划、中期实施和后期总结,并由学生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寓管会工作人员及学生代表组成校级检查组,负责落实宿舍检查等各项工作(由学生处牵头)。
2.各校区成立院(系)联合检查组,负责本校区部分宿舍的检查工作。院(系)联合检查组成员有:各院(系)学工办主任、专职辅导员1人、学生会学生干部1人,组长由各院(系)学工办主任每月轮流担任。
3.学生处负责协调、推进本项活动,保证本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六、活动安排
本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7日前
各院(系)按照本通知要求,利用辅导员(班主任)例会、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学生干部会议等形式,并借助广播、网络、宣传橱窗等媒介,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全体学生深入学习本项活动精神,积极发动学生,及早部署相关工作。
(二)报名准备阶段:5月18日—5月22日
1.各院(系)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报名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参加“星级宿舍”评比活动的宿舍名单(附件2)报送至各校区学生处教育管理科。每院(系)上报的宿舍数量不少于10个。
2.各校区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治理排名后10%的宿舍(即“后进宿舍”)自动计入整改宿舍名单,不包含在上述宿舍名单中。
(三)检查落实阶段:5月23日—11月20日
活动过程中,寓管会、后勤集团各公寓值班员、相关职能部门等,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对全体宿舍(包括参评“星级宿舍”的各宿舍和“后进宿舍”)进行正常的检查、打分;同时,校级检查组和院(系)联合检查组分别按照相关要求与标准,对“后进宿舍”检查、打分,并将检查结果(得分)报学生处。
(四)评比阶段:11月21日—12月10日
学校将根据上述每月打分结果,形成5月至11月各宿舍平均成绩及排名,并依据成绩排名情况,对相关宿舍进行“星级”和“后进宿舍特别进步奖”评比。
(五)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0日
学校及时对已评为“星级”的宿舍或获得“特别进步奖”的宿舍发放“星级”标牌和荣誉证书,并在我校学生公寓综合治理及信息管理工作的总结表彰会议上予以表彰。
七、评比办法
(一)后进宿舍检查计分方法
1.由校级检查组按本通知中的评比标准对其进行每月至少一次的检查、打分;
2.由院(系)联合检查组按本通知中的评比标准对其进行每月至少一次的检查、打分;
3.参评宿舍的每月得分m=(校级检查组打分+院(系)联合检查组打分)÷2*40%+“综合治理”得分*60%,其最终得分M为开展活动以来各月得分m的平均值。
(二)其他参评宿舍计分方法
其他参评宿舍的每月得分m=“综合治理”得分,其最终得分M为开展活动以来各月得分m的平均值。
(三)阶段性得分通报
2015年6月底,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活动开展以来各参评宿舍暂时得分结果。
(四)星级宿舍的确定(以校区为单位)
五星级宿舍:宿舍成绩位于参评宿舍前10%,且位于本校区综合治理成绩排名前5%;
四星级宿舍:宿舍成绩位于参评宿舍前20%,且位于本校区综合治理成绩排名前10%;
三星级宿舍:宿舍成绩位于参评宿舍前30%,且位于本校区综合治理成绩排名前15%;
二星级宿舍:宿舍成绩位于参评宿舍前40%,且位于本校区综合治理成绩排名前20%;
一星级宿舍:宿舍成绩位于参评宿舍前50%,且位于本校区综合治理成绩排名前25%。
(五)特别进步奖
对后进宿舍,经过创建整治活动后,综合治理成绩进入校区前30%的,学校将颁发“特别进步奖”。
八、其他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深入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落实。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本院(系)学生宿舍的整顿治理,切实将本次活动的开展与日常学生公寓综合治理及信息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学生公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更好效果,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创建“宜居,宜学,宜乐”宿舍环境和“敏学、修身、乐业、创新”校园氛围。
2.各院(系)要努力构建“创建星级宿舍,整改后进宿舍”活动的长效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和检查力度。
在后期的各项检查中,如发现已获得“星级宿舍”及“特别进步奖”的宿舍连续两个月表现较差(综合治理排名在校区后50%)者,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
3.学生处将结合工作实际,择时组织2015级新生参加此项活动。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星级宿舍评比标准
2.创建“星级宿舍”申请报名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