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
学字〔2018〕23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课前一刻钟“微学习”活动的指导意见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班风建设,积极改进学生学习风气,不断提升校风建设水平和校园文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课前一刻钟“微学习”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并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引导学生增强学习内驱力,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精神面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使学校整体学风持续向好。
二、活动对象
大一、大二年级各班级。
三、活动时间、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2节有课(体育课除外,下同)、下午5-6节有课的班级,于课前15分钟在有关教室内开始组织活动,至上课时或上课前5分钟停止活动。
四、活动内容
“微学习”活动的具体内容,可结合专业实际和课程实际,根据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微学习”的学习内容和形式,可以开展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如:主题演讲、英语演讲、经典诵读、三笔字练习、课程微学习、班级论坛、新闻一刻钟、励志故事分享、历史回顾等。
五、活动要求
1.各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活动方案,组织各班级开展好“微学习”活动,并于每学期初(开学前两周)将本院(系)各有关班级“微学习”活动安排表及具体活动方案报送学生处备案。
2.各班级的“微学习”活动,原则上由各班级自行策划或申报,由班委(团支部)征集全体同学意见后策划组织开展,各辅导员(班主任)积极指导、督促并适当参与“微学习”活动,确保活动能准时开始,确保全体同学能积极参与,确保活动能取得实效。
3.各院(系)要对各班级组织的活动进行检查,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对各班级的活动进行指导或适当调整,并视情况适时组织评比表彰。
4.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将深入到各院(系)、各班级(团支部)对活动出勤情况和活动效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在校内进行通报。
同时,学工部、学生处每学期将至少组织一次总结与经验交流活动。
5.各班级、各院(系)“微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相关评先评优工作的参考依据。
附件:1.2018年 院(系)“微学习”活动安排计划表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课前一刻钟“微学习”活动申报表
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8年3月8日
附件1
2018年 院(系)“微学习”活动安排计划表
附件2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课前一刻钟“微学习”活动
申报表
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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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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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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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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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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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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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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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与形式 等方面的 详细描述 (限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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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 (限1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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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院(系)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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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8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