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字〔2015〕17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严肃师生考勤,规范师生行为”推进“三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相关处(室),有关单位: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严肃师生考勤,规范师生行为”推进“三风”建设实施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5年11月6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严肃师生考勤,规范师生行为”推进“三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教风、校风建设,继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扎实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按照我校《关于开展“三风”专项建设的指导意见》(校办字〔2014〕15号)精神,本着“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整体谋划、重点突破、务求实效、持续推进”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5—2016学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严肃师生考勤、规范师生行为”为抓手的推动“三风”建设活动,具体如下:
一、落实行为规范,增强规范意识
全面贯彻落实我校《教职工行为规范》(校人字〔2015〕20号)、《教学工作规程》(校教字〔2013〕57号)、《学生行为准则》(院学字〔2007〕7号)和《学生课堂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师生行为,形成规范意识。
二、规范师生行为,严肃考勤纪律
(一)规范学生课堂行为,严肃学生课堂纪律(由任课教师负责)
课堂是教师教书育人、学生学习成长的共同场所,保持好、维护好课堂秩序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基本前提,是学生的基本义务,也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1.课堂考勤
每次上课由任课教师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考勤,认真填写“课堂考勤报表”(见附件1),考勤报表由学习委员报送学生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课堂管理
任课教师要做好课堂组织工作,对在课堂上玩手机、吃东西、睡觉、不认真听讲的学生进行教育管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课堂行为规范,确保良好的课堂秩序,对于不听教育的学生、课堂面貌整体不好的班级,任课教师要及时向学生、班级所在院(系)反馈。各院(系)对任课教师的反馈意见要认真研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整改工作。
3.课程考核资格核准
任课教师根据学校《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字〔2012〕41号)对所教学生的课程考核资格进行核准,并于考试前一周将核准结果报所在院(系)学工办核对后,由学生所在院(系)予以公示。公示后由学生所在院(系)将不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增强学生课堂意识(由学生处牵头)
1.辅导员、班主任职责
(1)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每一个学生都知道“三风”专项建设的文件精神,使其自觉遵守“学生准则”和“教室行为准则”,使其形成提前进教室等候老师上课、自觉遵守课堂秩序、认真听讲、努力学习的思想认知和价值观念。
(2)积极主动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所带学生、班级上课考勤情况与课堂表现,认真听取任课教师反馈意见。
(3)根据学生课堂出勤、课堂表现及任课教师的反馈意见,对学生班级、学生个人进行认真研究、查找原因,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整改工作。
2.学生工作办公室职责
(1)对任课教师转来的学生课堂信息进行核实、整理、存档,并以此建立学生课堂出勤信息库,并将其作为与任课教师核准课程考核资格的基本依据。
(2)对违反课堂纪律的个人、课堂秩序不好的班级,要督促辅导员、班主任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整改工作,并建立相关信息档案。班级课堂状态将作为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3)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任课教师与学生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建立起任课教师与学生工作人员间的顺畅衔接机制。
3.学生干部职责
(1)校学生会、校自律检查委员会等校级学生组织和各院(系)学生会、各班级班团干部都要参与到学风专项建设中来,每名成员都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三风”建设的表率;班委成员要配合任课老师做好课堂考勤和课堂组织工作,为任课老师做好服务工作,当好任课老师的助手;校自律委员会与各院(系)、各班级学生干部共同做好课前课堂组织工作,对携带食品进入课堂的同学进行劝阻,避免食品进入课堂。
(2)任课教师每次课堂考勤的结果,由学习委员负责于课后第一时间送到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3)对本班学生课堂存在的问题,班团干部要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并积极协助老师整改。
(三)规范教师课堂行为,严肃教师课堂纪律(由教务处牵头)
教师既是知识的传授者,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维护良好的课堂秩序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之一。对课堂组织不闻不问、监管不力的,及在课堂不传授正能量、做与课堂教学无关事情的教师,有关院(系)及相关部门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性质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本阶段除学校规定的教师行为规范以外,应重点对教师按时上下课、课堂考勤、上课“三无”(无教材、无学习用具、无作业)学生进行督促监管。
1.对任课教师上课出勤、停调课情况进行检查,对缺课、迟到、早退、擅自停调课的教师,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通过课堂现场或调阅监控资料等方式,对教师是否组织好课堂秩序进行考核,对不组织课堂,课堂秩序较差的任课教师,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理。
(四)规范教职工行为,严肃教职工考勤纪律(由人事处牵头)
学校出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职工行为规范》等相应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行为。各二级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现行的考勤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条例、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遵章守纪、忠职履责、爱岗敬业等方面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
学校将加强对教职工旷工以及病事假等事项的管理,加强对行政和教辅部门坐班情况的检查,对迟到、早退和坐班期间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相应处理。
三、建立监督机制,狠抓贯彻落实
(一)建立督查机制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在“三风”专项建设领导小组下成立三个“三风”督查组,负责全校“三风”督查工作。
1.由教务处牵头成立“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督查组”,制定督查办法(见附件2、3),对各院(系)、师生课堂考勤、师生课堂组织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由人事处牵头成立“教职工行为规范督查组”,建立督查问责机制(见附件4),对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加强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教职工出勤、坐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由学生处牵头成立“学生课堂行为规范督查组”,制定督查办法(见附件5-7),对各院(系)学生课堂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处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督查组制定的督查办法要简单明了,对责任人、督查运行机制做出明确规定。
(二)建立通报机制
1.每月底召开“三风”专项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各督查组工作汇报。
2.各督查组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面向全校进行实名通报。
(三)建立群众监督机制
学校设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相关部门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举报人予以反馈。
举报电话:8076589(教务处);8076388(人事处);
8058274(学生处);8068117(组织部);
8058540(监察处)。
举报邮箱:sanfeng999@163.com。
四、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
各二级单位都要建立“三风”专项建设组织和相应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是“三风”专项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三风”专项建设有关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并做到具体工作有方案、实施过程有记录、发现问题有处理、结果材料有存档。
各二级单位要配合相关部门和督查组开展工作,对于职能部门、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和相关信息,要进行认真研究核实并及时整改落实。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准备阶段(2015年11月10日—11月25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三风”专项建设活动,提高认识,认真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制度精神,自觉执行政策规定。为了确保学习效果,保障三风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每一名师生都要签订“已知‘三风’建设文件精神,自觉践行相关规定”的承诺书。
各单位根据学校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相应制度规范,务求把学校的政策精神落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11.26-)
从2015年11月26日起全面实施,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推进,“三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附件:1.课堂考勤报表
2.“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督查办法
3.院(系、部)“教风”建设督查项目报表
4.“教职工行为规范”督查办法
5.“学生课堂行为规范”督查办法
6.“三风”建设工作周报表
7.学生课堂出勤信息库
附件1 课堂考勤报表
附件2
“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督查办法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三风”专项建设的指导意见》(校办字〔2014〕1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教风建设,不断提升以教风促“三风”建设的实际效果,切实落实我校《教职工行为规范》和《教学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的作用,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和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督查办法。
一、督查组构成
组 长:房 海
执行副组长:武士勋(负责秦皇岛校区)
副 组 长:王树元(负责昌黎校区)
戴 维(负责开发区校区)
成 员:院(系、部)主管教学工作领导、教务处质量监控科科长、教务科科长、学校教学督导组组长。
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副处长王树元兼任。
二、督查内容
以教育部等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公布的《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为准绳,结合我校《教职工行为规范》,检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对照我校《教学工作规程》和相关教学文件,督查各院(系、部)教学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相关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具体督查内容如下:
1.对各院(系、部)教师调停课、缺课、从事影响教学工作的兼职、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督查。
2.对教师授课的教学准备、教学用文档资料、教学媒体手段使用、作业量及批改、课外辅导、平时测试与期末考试或考查出题、监考和成绩评定情况进行深入检查。
3.对教师到岗和学生出勤情况、按时上下课、课堂组织管理、课堂秩序、教态和学生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
4.对照培养方案督查实验、实践教学课程的按时按量实际开展情况,校外实习课程落实情况为检查重点,检查实验中心(室)和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管理人员履职履岗及规范管理等情况。
5.督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情况。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文明授课、从严执教、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情况,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平等关爱、组织学生座谈以及对学生心理或思想教育情况。
6.教学相关职能部门、院(系、部)领导教学检查及听课情况。
三、督查工作机制
督查工作实行学校、院(系、部)二级分层督查管理机制,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督查组与教学督导组双轨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
1.制定学年度督查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教务处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将分校区责任到人开展督查工作。
2.督查组按计划定期、不定期到各院(系、部)、实验研中心(室)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查看、座谈、查看材料等方式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3.各院(系、部)在每周末(月报表每月末)将本单位“教风”建设督查项目报表总结上报到质量监控科;各院(系、部)教学督导组每周将督导检查情况报各校区校教学督导组,经校教学督导组汇总后报质量监控科。
4.督查组在统计月报表和督查组成员反馈信息的基础上,对“三风”建设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向学校“三风”专项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印发督导检查简报,并面向全校进行通报。
5.对于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3 院(系、部)“教风”建设督查项目报表
附件4
“教职工行为规范”督查办法
为确保学校《关于开展“三风”专项建设的指导意见》(校办字〔2015〕15号)以及我校《“严肃师生考勤,规范师生行为”,推进“三风”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得到贯彻落实,不断强化教职工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观念,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行为,特制定本督查办法。
一、教职工行为规范督查组构成
组 长:李佩国 杨越冬
执行副组长:田 毅 徐嘉一 赵宗宝
成 员:根据督查工作需要,随机从相关二级单位抽调负责管理考勤工作的有关人员。
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副处长王建猛兼任。
二、督查内容及督查组主要成员单位分工
(一)督查内容
1.学校各二级单位对其本单位执行坐班制的教职工在岗出勤及遵守工作纪律、日常行为规范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2.各二级单位对其本单位教工考勤是否做到限时报批、程序规范、处理及时,考勤归档备查资料是否做到翔实完整等情况。
(二)督查组主要成员单位分工
1.党委组织部:侧重负责督查二级单位中层干部出勤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2.人事处:侧重负责督查二级单位对其单位执行坐班制的在岗工作人员日常考勤及遵守工作纪律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不包括二级单位中层干部)。
3.监察处:侧重督查二级单位对其在岗的党政管理工作人员遵章守纪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执纪监督、效能监察。
三、督查工作机制
1.坚持以二级单位自我完善、自我加强管理监督为主与学校不定期检查、抽查为辅相结合的督查工作机制。
2.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本单位考勤及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应明确一名主要负责人主管本单位教职工考勤工作,并确定考勤员工作有专人具体负责,须将本单位主管考勤工作的领导和考勤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3.二级单位应健全完善党政同责、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管理运行机制。
4.学校对考勤工作优秀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出现职工考勤工作执纪不严、弄虚作假、欺报瞒报等情况的二级单位,一经核实,将对其单位的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5.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校区二级单位教职工坐班出勤及日常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
四、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5
“学生课堂行为规范”督查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三风”专项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根据我校《推进“三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我校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督查办法。
一、督查组构成
组 长:张福喜
执行副组长:冯瑞银
副 组 长:宋文华(负责秦皇岛校区)
郭立昌(负责昌黎校区)
于海印(负责开发区校区)
成 员:各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副处长郭立昌兼任。
二、督查内容
1.各院(系)全面落实“三风”建设工作相关方案与制度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2.各院(系)开展“三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师生“已知‘三风’建设文件精神,自觉践行相关规定”承诺书签订、存档情况。
3.各级学生干部在“三风”建设活动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4.院系学工办、院(系)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就课前在教室门口对携带食品进入教室的同学进行劝阻工作制定值班安排及落实情况。
5.各班班长、学习委员配合任课教师做好课堂考勤工作情况。
6.学生工作办公室对任课教师反馈信息的调查研究及整改情况(信息当日转至辅导员、班主任,由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调查、处理,最迟在一周内完成调查整改工作)。
7.各院(系)按规定时限(《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违纪处理工作时限的通知》,学字〔2013〕104号)对课堂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情况。
8.建立学生课堂出勤信息库情况,“三风”建设相关工作文件存档工作情况。
9.学生工作办公室配合任课教师做好核准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工作情况。
10.学生工作人员与任课教师就学生课堂纪律方面的沟通情况,院(系)定期组织任课教师与学生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情况。
三、督查工作机制
督查工作采取各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督查组组长将督查工作分校区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各校区督查小组、各责任人切实落实相关督查内容和督查任务。
2.各院(系)在每周的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例会上汇报本院(系)“三风”建设工作情况,并上报“‘三风’建设工作周报表”。
3.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到各院(系)检查,通过座谈、查看材料等方式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4.督查组每月对“三风”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向“三风”专项建设领导小组汇报。
5.督查组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面向全校进行通报。
6.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到教学楼、学生宿舍对学生上课情况开展检查。
7.督查组通过视频监控随机检查学生课堂听课情况。
四、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6 学生课堂出勤信息库(学工办用)
附件7“三风”建设工作周报表(学工办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