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8-31 点击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学字〔2017〕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2017级新生。

二、认定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7年9月4日至9月10日,开展2014、2015、2016级学生(老生)的“认定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6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开展2017级学生(新生)的“认定工作”。

三、认定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细致开展认定工作。

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必须深入班级,亲自组织开展本班的认定工作,确保认定工作过程合乎程序、结果客观公正。要坚决杜绝以简单投票的形式产生人选和其它违规操作行为。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师生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核实并修正。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院(系)要就认定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确保全体学生知晓认定工作的文件要求,根据个人和家庭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三)加强诚信、励志教育。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教育,要求学生真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及困难程度,帮助学生培养自立自强的精神。

(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要积极加强对各班级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深入调查,并给予认真解决。如发现有学生弄虚作假行为,要及时取消认定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掌握政策,科学认定。要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对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班级在认定时,最终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5%(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内)。

五、认定结果使用

学校审核通过后,建立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学校及各院(系)在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时都应优先考虑数据库内被认定的学生。

六、材料报送

各院(系)要按照规定的两个时间段分别进行老生和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一阶段的认定结果公示期满且师生无异议后,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一)第一阶段(本阶段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第一阶段(老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只需上报《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syqgzx@126.com邮箱),以便后期顺利开展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其余材料等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合并上报。

(二)第二阶段(本阶段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2017级新生入学报到后,要尽快开展认定工作。在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需要上报的纸质材料有:

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学生处审定后返给院(系)存档;

2.《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3);

3.《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附件4);

4.《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6)。

上述申报材料需要各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认真审核把关,并签字、加盖院(系)公章。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需要报送附件3、附件4的电子版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表》(附件1)等材料由各院(系)自行存档、备查。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对于曾经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老生来说,可不必填写;如果是首次申请,则务必填写此表。新生必须出具加盖生源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否则应申报资格。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表;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

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6.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7年8月30日

附件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表

院(系): 专业: 班级: _______

姓 名


性 别


民族


联系电话


家庭类型

□ 1.健全 □2.孤儿 □3.单亲 □4.父母离异

注:单亲指父母一方去世;离异家庭注明对方抚养情况;孤儿写明监护人的情况及收入和民政补贴。

家庭经济收入

城镇

家庭人口共_____人,全家年收入____________元,人均月收入___________元

农村

家庭人口共_____人,全家年纯收入____________元,人均年纯收入_______元

学生在校奖惩情况


日常生活消费状况

1.以前是否评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档次 ;助学金金额 元。

2.日常生活费均 元;手机费月均 元。

3.有无电脑 。

4.有无高档电子产品 。

5.其他消费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是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帮扶,是构建社会公平与和谐的重大举措。

本人声明:我了解相关政策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院学字[2008]35号)的具体要求,承诺上述申报事项均为如实填写,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凡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此表,提交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初评通过后,此表连同初评结果上报院系存档、备查。

附件2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院(系): (公章)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家庭人均年收入


院(系)


专 业



班 级


在校联系电话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决定

(系)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3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院(系)名称: (公 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学生姓名

性别

公民身份证号

专业

培养层次

学号

入学年份

学制

毕业年份

认定档次

备注













































































































合计 人,其中,一般困难学生 人;困难学生 人;特别困难学生 人。

●注意:

① “培养层次”一栏分为本科、专科和专接本;

② “认定档次”一栏全院系按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的先后顺序排列;

③ 入学年份、毕业年份一律填写四位阿拉伯数字;

④ 公民身份证号、学号、银行账号等内容用文本格式;

⑤ “学生本人银行卡账号”必须为学生本人的“校园一卡通”中绑定的工行账号,且要求学生姓名、账号的前面、中间和后面都不要有空格。

填表人: 审核人: 领导签字:

附件4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

院系名称(公 章):

(共计 人)

特别困难(共 人):






















困难(共 人):





























一般困难(共 人):





























备注:本院系在校生人数为 人。



经手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附件5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号 码


政治面貌


入学前

户 口

□城镇 □农村

家 庭

人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 残

□是□否

单 亲

□是□否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签章

学生本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民政部门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如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附件6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2017-2018学年度)


院系名称


专业


班级



会议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记录人



缺席学生



评议过程



评议结果

申请人数:

一般困难学生:

困难学生:

特别困难学生:

公示情况:


评议小组

成员签字



辅导员(班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工办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院(系)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院(系)学工办和学生处各存档一份。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7年8月30日印发

河北秦皇岛河北大街西段360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电话:0335-8058274      E-mail:qhdx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