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07 点击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不良校园贷风险防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念,彻底杜绝学生陷入不良校园贷和网络诈骗,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秩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贷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风险防范意识

各院(系)要将防范校园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条幅、展板、讲座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学生全方位宣传防范校园贷知识,通报典型案例,发布预警信息,让学生充分认识校园贷的危害,自觉远离校园贷。

各班级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 科学消费,及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开展金融知识学习,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学生对校园贷的甄别、抵制能力,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校园不良借贷情况

各院(系)要围绕校园贷人数、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贷款平台、涉贷学生还贷情况、是否存在还贷困难、是否存在逾期情况及由于校园贷带来的情绪变化和心理压力等情况,再次开展全方位的摸排,全面掌握每一名参与校园贷的学生的基本情况,为做好下一步教育引导和处置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善日常监测帮扶机制,切实加强校园贷款管控

各院(系)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密切关注本院(系)学生校园贷情况,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日常消费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宣传、落实资助政策,加强帮扶引导;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学生因校园贷产生心理问题、精神问题和极端行为倾向、苗头,要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做好应急处置,严防导致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四、高度重视,切实落实院(系)主体责任

校园贷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工作事关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的安全稳定,各院(系)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学生的主体责任,要完善机制和举措,积极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教育引导工作。对因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引发恶性事件和责任事件,学校将追究有关院(系)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6月20日前,各院(系)报送“摸排统计表”,并将本院(系)工作进展形成报告报送学生处。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8年6月5日印发

 

 

附件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校园贷情况摸排统计表

院(系):















序号

姓名

班级

学号

网贷开始时间

网贷

期限

网贷

平台

网贷

金额

网贷

利息

网贷

用途

家人是否知情

本人联

系电话

备注










































































































































































注:1.在摸排时,务必由学生本人签字填写。如学生没有参与网贷,只需写姓名、班级、学号、未网贷。

2.网络借贷类型包括各种网络借贷平台的贷款,也包括在京东、蚂蚁借贷等分期付款购物平台上的借贷。

3.各院(系)在汇总时,只需要汇总参与网络借贷的信息。

4.各院(系)务必和参与网贷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河北秦皇岛河北大街西段360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电话:0335-8058274      E-mail:qhdx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