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1〕100号
关于开展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和
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确保我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冀教资助便函〔2021〕27号)文件要求,开展全校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各院(系)均需开展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自查范围为所有在校生中退役士兵学生教育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二、自查内容
1、本院(系)退役士兵名单(包括退役复学、退役入学、专接本学生退役后考入我校),掌握退役士兵学生的详细信息,并建立台账。
2、查验退役士兵是否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是否办理了学费减免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院(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以班级为单位,责任到人,逐级进行自查,做到不落一人。
(二)严肃整改。各院(系)对自查中如有发现未及时办理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手续的情况,要立行立改,写明情况说明后第一时间通知并协助学生办理,确保学生利益不受损失。
(三)改进工作。各院(系)要以本次自查工作为契机,及时改进工作方法,确保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依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暂行办法》(校学字〔2018〕5号)文件精神及时办理资助手续,能够获得相应资助。
(四)及时报送。各院(系)完成自查工作后要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本院(系)自查的具体方式方法、退役士兵学生数量、类型、办理退役复学资助申请情况等内容,并填报《2021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情况表》(见附表),于12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ksyzzgl2021@163.com,邮件名为“***院(系)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材料”,纸质材料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交学生处。
附件:《2021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情况表》
学生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