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自纠目的
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维护资助政策的严肃性;规范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确保国家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坚决杜绝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提高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
二、成立专项组织机构
(一)专项检查组。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处、财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和学生处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组。
(二) 自查自纠工作组。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学生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组。
三、自查自纠内容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是否严格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字{2019}37号)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组织机构:学院是否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和辅导员(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年级(专业或班级)是否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中是否包含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
2.认定原则:是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是否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是否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收否存在让学生“当中诉苦、互相比困”的现象;是否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3.工作程序:是否综合采用家访、个别访谈、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开展年级(专业或班级)民主评议时,评议小组成员是否均在场;认定结果是否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二)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1.助学金评审情况。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是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评定过程中是否做好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工作;是否存在老师、班干部操控评定结果、截留资助资金的现象;是否存在评定流于形式、轮流坐庄和平均享受等情况;学生各项表现是否真正符合评选条件。
2.助学金发放情况。助学金发放后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现象;是否存在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从受奖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三)材料存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金评定等材料是否齐全。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班级自查和学校检查督导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整改(2023年11月20日—11月25日)。各学院、班级按照检查内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及时整改。各班级根据自查情况填写《辅导员(班主任)自查情况报告表》,各学院在各班级自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形成自查报告。
2.学校检查(2023年11月25日—11月30日)。学校检查组深入各学院进行检查,通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座谈会,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到相关学院。
在2023-2024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后,各学院要参照此文件的要求,及时认真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学校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评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
(二)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各学院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开展有温度的资助育人工作。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抓手,加强对学生心理和思想动态的关注,给予学生更多的关心关爱,完善工作方式,妥善化解矛盾。要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一生一策”,为学生量身定制育人计划,帮助成长成才。引导学生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侈消费。
(三)及时部署,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工作。各学院及时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以往存在的问题和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认真整改,出真招、见时效,进一步夯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基础,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加强规范管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系统梳理自查自纠情况。各学院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自查自纠工作整体情况、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报告纸质版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1月27日前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科,电子版发到邮箱ksyzzgl2021@163.com;(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自查情况报告表》学院留存备查)。
附件: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自查情况报告表
学生处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自查情况报告表
学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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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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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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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学生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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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经济 困难 学生 认定 情况 |
1.是否严格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来组织开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 ( ) 2.是否如实填写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 ) 3.应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人,实际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人。其中特别困难( )人;困难( )人;一般困难( )人。 4.是否存在为了缓解申请人数多与认定指标少的矛盾而轮流坐庄现象( ) |
国家 奖助 学金 认定 使用 管理 自查 情况 |
1.在国家助学金评定前,是否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 ( ) 2.是否严格遵照学校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 ) 3.是否存在拉选票,辅导员内定等现象 ( ) 4.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中是否有获奖和受助学生 ( ) 5.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是否在班级进行公示 ( ) 6.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给学生后,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奖助资金情况 ( ) 7.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是否存在“轮流坐庄”和“平均享受”等情况 ( ) 8.是否存在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从受奖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的情况 ( ) |
对自 查出 来的 问题 整改 情况 |
(可附页) |
承 诺 书 |
以上表中所填信息和情况汇报属实。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选择: A.经过自查,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违纪操作行为。 ( ) B.经过自查,确实发现存在违规、违纪操作行为,通过调查核实给予彻底纠正。并郑重承诺:在今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不再发生任何错误。( )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辅导员(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23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