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以思维方法为主的学习方法。学习的本质特点就是要使学生的思维活跃起来,“学思结合”是我国传统的学习经验。
1.解决问题学习方法。
学习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因为思维活动产生于问题,“学起于思,思起于疑”。学生的求知欲常从疑问开始,提出问题之后,就产生应探索的目的和内容;为了解决提出的问题,就要寻求一定的知识,分析知识间的关系和联系;思维过程有了结果,问题得到解决,就会明确获得了什么知识,学习就有了收获。
解决问题学习方法,可以将学习者的已知和未知联系起来。学习者要获得新知,一般以已知为基础,那么“问题”就是在已知和未知之间,架起一道桥梁;在已知基础上提出问题,通过问题的解决获得新知。也就是在已知和未知之间建立起一定的逻辑体系,以扩大已掌握的知识结构,并形成新的知识结构。
解决问题学习方法运用时应注意:
(1)要善于质疑问难。只有用心读书,认真思考,才能提出问题。要带着问题去读书、去听讲,课后还要继续提问,加深理解。
(2)问题的目的性要明确。凡提出的问题,就是学习中必须解决的矛盾;只有解决矛盾才能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
问题多种多样,要根据不同目的提出。有的问题是自学的思路指导;有的是要搞清一个概念、一个词、一句话或一段话;有的是学习中的重点或难点;有的是为加深理解;有的是要展开想象或训练逻辑思维能力……等等。有时一个内容可以从不同角度提问;有时还可以从某一角度提出若干问题,以训练思维的灵活性和语言表达的丰富多样性。
(3)问题要有启发性和一定的难度、深度。所探索的事物之间的联系越隐蔽,思维过程越紧张。因此,问题有了深度和难度,才能调动学生积极思维。至于问题的多少、深浅、难易程度,当然要以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学习时间长短而定。一般由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必要时教师启发。
2.比较学习方法。
比较方法是认识客观世界的有效方法之一。通过比较可以清楚地认识事物间的联系和关系,正确辨别事物。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曾有一句名言:“凡是善于辨别的人就是一个好教师”。怎样辨别是非、美丑、善恶,辨别差异呢?最好的方法就是比较,通过比较就会发现异同。比较是掌握知识的一种重要智力活动,比较是一切理解和一切思想的基础。
比较就是确定事物的异同。完整的比较过程包括:理解比较的根据或标准,注意两个被比较的事物,区别其中的异同。在比较过程中思维的精确性在于从差异中找出类似,从类似中分出差异。所以比较的过程思维是活跃的、积极的、创造性的。
认识客观事物可以比较,读书更可以比较。读书中的比较,就是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阅读材料对照阅读,认识两种材料中相关问题的联系和异同;也包括对同一读物中的字、词、句、段的分析比较,以及和学过的字、词、句、段、篇的比较。一般常用以下几种比较方式:增添词、句、段与原文比较;删减词、句、段与原文比较;替换词、句、段与原文比较;改动词序、句序、段序与原文比较;改动词素、句子结构或句式、段式等与原文比较。还有同类题材或体裁的比较;一个单元或几个单元教材的比较。此外,还可以做试题比较,实验比较、观察比较等。不论何种比较,目的都是使学生对所学知识,加深印象、加深理解,获得准确的、鲜明的、科学的知识。
3.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
分析是在思想上把事物整体分解为各部分,或把整体的个别特性、个别方面区分出来。综合是在思想上把事物的各部分或不同特性、不同方面结合起来。分析与综合是彼此相反而又紧密联系的过程。运用分析方法,可以从复杂的对象或某一整体观念中,获得各部分、各要素的观念。也就是把所学知识先分成若干部分或若干层次,使知识类化或条理化,初步区分出本质或非本质属性。概括出要点。然后再把各部分、各层次加以综合,得出结论,可以获得对事物的综合体的观念。
4.归纳和演绎相结合的方法。
所谓归纳法,就是从个别到一般的认识方法。在直接分析感性认识基础上,通过抽象、概括和比较,形成概念;从个别中归纳出事物一般特点或规律。所谓演绎法,就是从一般到个别的认识方法。在已知原理和规律、规则指导下,通过实践与运用,进一步掌握原理、规律、规则,并用以指导个别,解决新问题,达到举一反三。正如刘勰所讲:“操千曲而后知音,观千剑而后识器”。“操千曲”、“观千剑”都是个别,“知音”、“识器”就是找到一般规律、原理;只有掌握了一般规律和原理,才能认识个别。所以归纳法和演绎法是体现认识全过程的方法,学习时要结合起来运用。
思维型学习方法,一般都是结合具体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最主要是掌握以下几点:(1)善于找出问题;(2)善于分析原因;(3)善于区别异同;(4)善于理清思路;(5)善于抓重,重点并结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