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作者: 时间:2015-04-10 点击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落实我校学生工作总体思路,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学生干队伍管理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进步、品学兼优、素质过硬、以身作则的学生干部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不断强化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有效推进学生干部任用的民主化、公开化和科学化程度,积极打造一支“思想进步、品学兼优、素质过硬、以身作则”的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学校长远发展需要。

二、规范管理

依据《团章》规定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手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近年来我校学生组织发展的现状,对学生干部范围进行重新界定:

(一)学生干部的界定

1.学生会、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大学生就业自我指导委员会、大学生心理调研会及班委系列学生干部,包括校级学生组织主席(主委)、副主席(副主委)、部长、副部长和干事;院(部)学生组织主席(主委)、副主席(副主委)、部长、副部长和干事;班级委员中的班长及各位委员。

2.共青团系列学生干部,包括院(系)团委(团总支)副书记、班级团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

3.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学生电台、国旗护卫队、翔宇报社等系列学生干部,包括: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和干事及各社团社长;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各队队长;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国旗护卫队队长、副队长、班长;学生电台台长、副台长、部长;翔宇报社社长、副社长、部长。

以上学生均属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干部。

(二)学生干部的隶属关系

1.校学生会、大学生艺术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电台、国旗护卫队、翔宇报社等学生组织隶属校团委管理。其中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国旗护卫队、翔宇报社与学生会合署;

2.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大学生心理调研会两个学生组织隶属学生处管理;

3.大学生就业指导委员会隶属招生就业处管理;

4.各院(系)各学生组织由学工办或二级团委(团总支)和校级学生组织双重管理;

5.班级委员会隶属辅导员(或班主任)和院(系)学生会双重管理;

6.各学生社团组织隶属院(系)团委(团总支)和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双重管理。

三、选拔聘用

各级学生干部的选拔按照民主集中制,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拔和聘用,具体程序规定如下:

(一)共青团系列学生干部

1.共青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和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委员会分别由共青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代表大会和各院(系)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5年,具体选举办法参照《共青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执行。

2.若学生委员中有毕业或离校的,委员每年增补1次,具体增补办法参照《共青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委员增补办法》执行。

3.班级团支部由班级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若任期已满,经上级团组织考核,在班级团员的一致同意下,团支部书记及委员可向直属上级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连任。

4.各班级团支部选举办法规定如下:班级团支部由班级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经上级团的组织批准。班级团支部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二)学生会及班委系列学生干部

1.校学生会和院(系)学生会分别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各院(系)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学生干部组织每届任期1年。学生代表大会和各院(系)学生代表大会每2—3年召开1次。

2.通过全体学生委员会议差额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主席团根据综合考评,选拔产生学生会各部负责人,并在全校(院、系)内予以公示。

3.考虑到学生干部的流动性,在未召开学代会的年份里,每年的9月中旬,对学生委员增补1次,具体增补办法参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增补办法》执行;增补后的学生委员通过全体委员会议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并根据综合考评,选拔产生学生会各部负责人,并在全校(院、系)内予以公示。

4.班级委员会每年换届1次,每年的10月以前,以公开竞选方式,通过班级成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一般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心理委员;班委会一般由7人组成。

(三)社团系列学生干部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届成员包括主席团、部长、干事和各社团社长,每届任期一年。任期最后30日内,由校团委老师、社团干部、社团成员组成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工作委员会,负责社团联合会换届工作。换届程序为公开竞选,通过审查候选人相关资料,举行换届选举大会,试用期考察等环节,最终确定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并颁发聘书。

大学生艺术团学生干部包括团长、副团长、各队队长。大学生艺术团学生干部每届任期1年。大学生艺术团学生干部的换届程序参照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程序执行。

(四)其他系列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大学生就业指导委员会、大学生心理调研会学生干部每届任期1年,换届程序参照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程序执行。

四、学生干部组织的职责

学生干部组织是学校有效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生干部是学校深入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校园科技文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学生公寓综合治理等具体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

(一)共青团的职责

校团委是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领导、开展我校团的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学校共青团工作计划、举办校级重大活动、指导学生会和社团工作、对各二级院(系)团委(团总支)工作进行考核、共青团活动对外的舆论宣传等。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是我校团学工作的中间力量,主要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领导、开展院(系)团的工作,包括举办院(系)重大的学生活动、承担校团委工作任务、指导院(系)学生会工作、对各班级团支部工作进行考核等。

班级团支部是团的基层组织,是和广大同学接触最密切的团的组织,也是开展我校团学工作的第一线工作者。其主要职责是: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和安排下,组织班级团员搞好团的组织建设,按时收缴团费;严格按照团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好组织生活,开展好团日活动。督促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争创“优秀团支部”,并与班委会密切配合争创“优秀班集体”,建设良好的学风、班风、舍风;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做党的忠实助手,协助党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对象的考察、培养工作。同时,积极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学生会的职责

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坚持 “精诚团结,竭诚奉献”的工作精神,以“服务党团领导”为核心,以“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遵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以“服务、完善、创新和发展”为指导思想,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活动;为全校师生服务。

院(系)学生会是在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具体指导下,以院(系)专业、人才特色为依托,服从校学生会的安排并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辐射、带领院(系)团支部和班委,凝聚广大学生积极组织参与并独立自主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班级委员会成员是学生干部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责是:积极贯彻执行学校、院(系)有关学生工作的决议和工作要点,执行学校有关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向院(系)党委(党总支)、团委(团总支)反映学生学习、生活的情况和意见,鼓励学生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课外学术活动;争创“优秀班集体”,建设良好的学风、班风、舍风;与党小组、团支部密切配合,争创“优秀团支部”;做好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等各项工作。同时,积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社团组织的职责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直属校团委领导,以“张扬个性、展现风采”为主题,以“丰富校园文化、张扬青春激情”为宗旨,在新的理念、新的管理模式指导下,统一管理我校社团。以完善社团管理和服务制度为保障,引导、服务社团发展,实现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为广大师生服务。

大学生艺术团直属校团委领导,主要以校园为基地,以发展高雅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群体大众文化,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自身艺术修养,陶冶高尚情操,努力营造清新、自然、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为目的和宗旨,为校园文化增添艺术活力。致力于普及艺术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艺术修养等工作,举办、承办学校大型文艺活动、为学校培养文艺骨干。

(四)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大学生就业指导委员会、大学生心理调研会的职责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的校级学生组织,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学校与全体同学联系的纽带,是服务全校师生的重要力量。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坚持奉行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帮助青年学生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大学生形象,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强化大学生的自律意识、维护校园秩序、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及大学生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在各方面起到榜样和表率作用。

各院(系)学生会中都设有自律部(或单独设立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自律部是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下级组织,虽然下设在院(系)学生会中,但是其工作目的、性质和工作内容不变,受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领导和指导,配合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开展相关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健康成长。

大学生心理调研会:在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领导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活动,利用心理报和宣传专栏等媒介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负责组织管理班级心理委员,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心理委员培训和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秉承“伙伴携手、自助利他、竭诚服务、爱心奉献”的工作理念,为全校大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就业指导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学生构建符合自身素质的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开展就业相关信息的交流,针对不同专业、年级学生的不同就业需求,开展“全方位、立体化、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从而引导学生积极做好就业准备;及时掌握就业动态,组织开展就业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协助招生就业处开展日常就业咨询,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就业政策宣传及其它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做好各类就业招聘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开展就业市场调研活动,整合数据,做出综合分析,为学校就业工作提供积极帮助和支持等。

五、学生干部的管理与考核

(一)学生干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管理机制;同时,实行主席团对指导老师负责、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部长负责的相互负责、相互监督、相互配合为辅的有效机制。要求各级学生干部要认真了解学校主管部门的工作全局,鼓励他们主动开展工作和汇报工作情况,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各级学生干部一律采用“选聘制”,在选拔为正式学生干部后,由学校主管部门向学生干部正式下聘书;同一岗位的学生干部任期原则上每届任期均为1年。

(三)学生干部的考核要从政治、学习、工作、作风、品德等方面每学期考核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学生工作组织建立学生干部个人档案,可根据学生干部的个人情况进行定性、定量的考评,并建立考核档案,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的管理制度。

(四)在学生干部任期内,考核结果作为所在组织及个人评优评先依据;同时在干部任期满后,参考其考核结果和学龄决定续聘、晋升或解聘,使干部的换届工作有序地进行,形成新老干部顺利交接工作的良性循环。

六、学生干部的培养

在对学生干部培养的过程中,各指导老师应注意挖掘学生干部的特长,打破传统用人的局限,提供能够释放特长的空间,做到人尽其才,坚持以人为本,对学生干部进行科学地培养。

(一)所有学生干部应纳入到我校李大钊青年学生干部学校学员系列,定期参加学校和各院(系)大钊干校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思想政治素养,培养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的理想,切实履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

(二)强化服务与管理,切实转变工作思想,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实现学生干部组织工作由“活动型”向“服务型”转变,由“学生服务活动”向“活动服务学生”转变。让服务成为各项学生工作的主线。

(三)贯彻“群众路线”,做好桥梁和纽带。学生干部的工作应旨在“如实反映学生心声,竭力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学生干部应主动深入学生当中,通过各种座谈、问卷调查以及网络信息等形式,广泛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争取及时解决,让同学们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做同学们的知心人,做学校管理的好帮手。

(校学字〔2013〕72号

河北秦皇岛河北大街西段360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电话:0335-8058274      E-mail:qhdx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