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2017年12月1日是第30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营造师生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就做好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艾滋病是一种重大传染病,严重威胁人们健康,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我省高校和中学也相继出现感染病例,学校在艾滋病防治方面面临的挑战日益加剧,防控形势尤为严峻。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引起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到做好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和依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
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在世界艾滋病日期间,主动参与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深入艾滋病宣传教育第一线,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深入查找在履行艾滋病防治职责和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二、紧贴主题,努力实现宣传目的
今年我国宣传活动主题是“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英文主题为Right to Health)。意在说明健康是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人人都享有健康权利,艾滋病感染者同样享有平等获得健康服务的权利。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防治艾滋病既需要政府组织领导,也需要全社会和每个人贡献力量,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共同努力实现健康中国建设目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宣传主题,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增强健康意识、自律意识,共担防艾责任。保障感染者就医、就学、就业等合法权利,倡导全社会不歧视关爱感染者,创造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针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加强道德法治教育,增强守法意识,动员有高危行为的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自愿咨询检测,了解自身感染状况,避免传播艾滋病行为的发生。
三、采取有效形式,认真搞好宣传教育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贴近学生实际,注重活动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专家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橱窗专栏、志愿者宣讲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拓展校园广播、校园网、微博、微信、短信客户端等新型媒体宣传渠道,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感染风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艾滋病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多重危害性,一旦感染将无法治愈的严重性,主动采取自我保护措施的必要性,加强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活动期间,各学校要安排一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开辟一个艾滋病防治专题宣传网页、举办一期艾滋病防治知识橱窗专栏、培养一支预防艾滋病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一次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召开一次艾滋病防治知识的主题班会,充分调动师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作为青年志愿者,参与宣传教育活动,使在校师生全员接受和参与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活动期间,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卫计和疾控部门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
本次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学校要及时总结经验,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总结(必须有开展活动的影像资料)报省教育厅思政体卫艺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谢科收,邮政编码:050061),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s66005208 @ 163.com。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相关信息一并上报(附件1和附件2由各设市教育局和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填写,附件3由各普通高等学校和厅直属中专学校填写)。
附件:1. 2017年学校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情况汇总表
2. 2017年教育行政部门对“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进行部署情况汇总表
3.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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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