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3-04-22 点击数:

党办字〔2013〕11号

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提高辅导员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质量,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制度的通知》(冀教政体〔2013〕18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你们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3年4月19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所提出的“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要求,促进我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一线,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坚持转变作风、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坚持创先争优、敬业履职、爱岗奉献。

通过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创新辅导员培养制度,帮助辅导员提高工作能力、促进专业成长、拓展发展空间,解决好其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方向性和障碍性问题,帮助辅导员搭建展示能力、学习和进步的平台,营造关心、关爱、关注辅导员的良好氛围,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实现立德树人的核心目标和根本任务、扎扎实实地推进学校的科学发展、早日建成科技师范大学目标夯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以助力辅导员成长和发展为宗旨,以引导和服务为原则,以直接联系、结对帮扶为主要形式;以学校党政校级领导率先垂范,各单位(部门)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全员参与、广大辅导员普遍受益为总体目标;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不断深化服务层次,形成领导干部直接扶助和支持辅导员成长和发展、促进我校学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工作制度,切实服务学生、服务基层,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推动我校科学发展。

三、工作制度

(一)联系制度。校级领导每人直接联系2名辅导员;中层正职领导直接联系1名辅导员;中层副职领导根据工作实际自愿选择联系对象。

(二)联系对象。我校专职辅导员(含一线专职辅导员、学工办主任、分团委(团总支)书记,不含各院(系)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下同。),做到全涵盖。

校级领导在所联系的院(系)里确定联系对象;各院(系)中层正职领导一般在本单位内部优先选择联系对象,其它单位(部门)正职领导可自主选择联系对象,或由学校统筹安排联系对象。当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不能实现辅导员联系全涵盖时,由各院(系)副处级领导干部负责联系。

(三)联系形式、内容与要求。开展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时,应采取定期约谈、工作指导、规划发展、帮助成长等形式,具体内容与要求为:

1.定期约谈。每学期不少于2次。通过与辅导员面对面交流,主动了解辅导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进展、存在困难,认真听取他们对学校发展、学生工作诸方面意见建议并采纳其合理部分,注重对辅导员的情感关注和人文关怀。

2.工作指导。每年不少于3次。通过参加辅导员组织的班会和主题团日活动、参与学生的谈心以及党员发展、学业指导、综合测评、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心理教育、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就业创业指导等具体工作,了解辅导员的工作现状,并提供指导和帮助,促使其在工作上有进步、有创新、有发展。

3.基层体验。每学期不少于1次。为联系对象所在院(系)或所带班级的学生举办讲座(每次1小时以上),或深入到联系对象所在院(系)或所带班级的学生课堂听课(每次1学时以上),或深入其所在院(系)或所带班级的学生宿舍了解学生课余生活状态;或通过深入到学生中间,了解我校大学生的生活、学习、思想状态,了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现状,指导联系对象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解决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帮助提高我校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4.规划发展。在本方案出台6个月内,领导干部完成对联系对象的职业生涯发展指导,针对其性别、专业、年龄、任职年限、兴趣特长、工作需要等特点,为其量身打造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指导其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使他们术有专攻,为打造专家型辅导员奠定基础。

5.帮助成长。有针对性地解决辅导员成长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在职称评聘上为辅导员提供相应指导和帮助;鼓励、指导辅导员在职攻读学位或进修,帮助其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支持辅导员申报或参与相关项目的科学研究,为辅导员开展科研创造条件,三年帮助联系对象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或参与完成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引导辅导员树立学习意识,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科研能力。

6.工作日志。联系辅导员的领导干部要填写联系工作记录表(附件4),每年度提交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开展工作情况、学生思想动态分析、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对学校或有关院(系)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7.联系年限。每三年全校范围内调整一次联系对象;个别领导或辅导员因工作原因转岗,可根据需要个别调整。

四、组织实施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制度,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促进我校学生工作的需要,是“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的要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的需要。学校高度重视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并成立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辛彦怀,党委副书记、校长王同坤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协同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和各院(系),要按照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做好联系对象的确定、检查与考核等工作。

学校现任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于本方案印发2周内,根据领导小组提供的备选辅导员名单(附件2),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择联系对象,并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联系登记卡”(附件3)。个人没有确定联系对象的,将由学校统一安排联系对象。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有关领导要充分重视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为本单位、本人长期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制定方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评估考核机制。

各院(系)要成立本单位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本单位辅导员的联系机制,以及早确定联系对象,要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

3.不断推进实践创新。各中层以上领导要及时确定联系对象,及早开展工作。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倾听辅导员的声音,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帮助其不断提高能力水平,同时帮助提升我校辅导员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4.加强经验总结与交流。各单位和个人在开展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时,注意做好工作记录和工作总结。各院(系)要将年度工作情况以总结报告的形式,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个人要注意加强交流,随时将工作中好的做法、成功经验以文字形式提交给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对于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制定解决方案;要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推进会,推广工作经验,交流好的工作方法。要注意收集、汇总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的相关工作记录、资料,适时编印成册,形成成果。

同时,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协同各院(系)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总结活动成效,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并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我校开展此项工作的信息、动态和成效、经验。

5.加强检查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开展此项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工作。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协同各院(系)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将提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备案。学校将领导干部直接联系辅导员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要给予奖励或表彰。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专职辅导员名单

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联系登记卡

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联系记录表



河北科技师院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印发

河北秦皇岛河北大街西段360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电话:0335-8058274      E-mail:qhdx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