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走读管理办法(试行)
学字[2009]70号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学生在校期间办理走读手续,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走读的条件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居住。有下列情况的可申请走读:
1、因身体条件或健康状况等原因不适宜在学生公寓居住者;
2、家庭住址与学校距离较近者;
3、考研学生在校内租房者。
二、申请走读的时间
1、新生:入学报到时同时办理走读申请手续;
2、老生:每年的六月份办理下一学年的走读手续。开学以后或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办理。
三、走读办理的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初步审核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发放《走读申请登记表》和《走读协议书》;
2、学生本人及家长填写《走读申请登记表》,经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审核后(因身体原因申请走读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由校医院审核鉴定),报院(系)主管领导;
3、院(系)主管领导审定批准后,学工办主任将本院(系)走读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汇总报校公寓管理部门批准;
4、院(系)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走读协议书》,再将《走读申请登记表》和《走读协议书》报学生处审核、签字、备案。
5、学生凭《走读申请登记表》和《走读协议书》办理退宿及退费手续。
四、走读学生的教育管理
走读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切实履行走读协议。走读期间,所在院(系)及辅导员(班主任)应与学生及其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了解学生走读期间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走读学生加强安全教育管理。
本规定自2009年5月开始执行。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走读申请登记表
附件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专科生走读协议书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