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前一刻钟“微学习”活动的指导意见

作者: 时间:2018-03-09 点击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开展课前一刻钟“微学习”活动的指导意见

学字〔2018〕23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班风建设,积极改进学生学习风气,不断提升校风建设水平和校园文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课前一刻钟“微学习”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并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引导学生增强学习内驱力,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精神面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使学校整体学风持续向好。

二、活动对象

大一、大二年级各班级。

三、活动时间、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2节有课(体育课除外,下同)、下午5-6节有课的班级,于课前15分钟在有关教室内开始组织活动,至上课时或上课前5分钟停止活动。

四、活动内容

“微学习”活动的具体内容,可结合专业实际和课程实际,根据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微学习”的学习内容和形式,可以开展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如:主题演讲、英语演讲、经典诵读、三笔字练习、课程微学习、班级论坛、新闻一刻钟、励志故事分享、历史回顾等。

五、活动要求

1.各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活动方案,组织各班级开展好“微学习”活动,并于每学期初(开学前两周)将本院(系)各有关班级“微学习”活动安排表及具体活动方案报送学生处备案。

2.各班级的“微学习”活动,原则上由各班级自行策划或申报,由班委(团支部)征集全体同学意见后策划组织开展,各辅导员(班主任)积极指导、督促并适当参与“微学习”活动,确保活动能准时开始,确保全体同学能积极参与,确保活动能取得实效。

3.各院(系)要对各班级组织的活动进行检查,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对各班级的活动进行指导或适当调整,并视情况适时组织评比表彰。

4.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将深入到各院(系)、各班级(团支部)对活动出勤情况和活动效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在校内进行通报。

同时,学工部、学生处每学期将至少组织一次总结与经验交流活动。

5.各班级、各院(系)“微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相关评先评优工作的参考依据。

附件:1.2018年 院(系)“微学习”活动安排计划表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课前一刻钟“微学习”活动申报表

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8年3月8日

附件1

2018年 院(系)“微学习”活动安排计划表

序号

专业班级

日期

活动内容与形式

备注














































附件2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课前一刻钟“微学习”活动申报表

专业班级


所在院(系)


班级人数


班长


联系电话


学习委员


联系电话


活动主题

与形式

等方面的

详细描述

(限300字)


活动目标

(限100字)


班级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院(系)

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8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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