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学子,积极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新时代千名(个)“科师文明之星”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校所有本专科学生、宿舍和班级。
二、评选数量
共评选“科师文明之星”1000名(个),含:“科师学生文明之星”600名、“科师宿舍文明之星”300个、“科师班级文明之星”100个(以最终符合入选条件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活动步骤
1.对标阶段:开展“科师文明之星”对标争创活动(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各院(系)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制定院(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安排“选树活动”的开展,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活动氛围。组织各班级、宿舍和全体学生深入学习相关制度文件,根据班级、宿舍和个人实际,对标“‘科师文明之星’选树标准”(见附件2),以文明养成活动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创建工作,通过全方位对标和创建,发现和培养一批文明典型。
2.推选阶段:开展“科师文明之星”初选推荐工作(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
各院(系)通过前期对标争创活动,在本院(系)内部初选产生“科师文明之星”候选推荐对象。候选推荐对象要在本班级、本院(系)公示并设立长期监督卡。各院(系)将候选推荐对象报送学生处,经学生处复审和核准,最终确定“科师文明之星”候选名单,并予以全校公示。
3.认定阶段:开展“科师文明之星”审核认定工作(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30日)。
学校通过宣传栏和校报、电台、微信、微博等媒介,对“文明之星”候选对象进行公示,依托“科师学工在线”、“科师自律”微信公众平台,面向全校开展网络点赞,接受全校监督。同时采取走访老师和同学、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候选对象进行评议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最终认定“科师文明之星”评选结果,并发文表彰。
4.推介阶段:开展“科师文明之星”示范活动(2020年5月1日-2020年7月15日)。
组建“科师文明之星”分享团,结合大学生文明养成教育活动,深入院(系)、班级开展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校报、电台、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推动典型事迹广泛传播,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号召广大学生和各宿舍、各班级对标榜样,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共同进步。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安全工作处、校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科师文明之星”选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科师文明之星”选树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和选树活动的具体环节。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科师文明之星”选树活动,要成立“科师文明之星”选树推荐工作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宣传发动,认真落实活动细节。可根据院(系)实际,制定评选细则,择优评选推荐。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切实做到优中选优。要注意通过选树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文明养成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3.各院(系)、全体学生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程度,着力培养一大批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贡献出更大的智慧和力量。
附件:1.“科师文明之星”推选名额分配表
2.“科师文明之星”选树标准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