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我校《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统计上报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无教学任务的学生可以于放假前一天下午18:30以后离校,于放假结束当天下午18时以前返校。凡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学生,均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院(系)需要在与学生家长核实情况后视情况严格审批。
各院(系)要全面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具体去向,并于假期结束第二天上午9:00时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报送学生处。
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沟通,认真查明学生未返校原因,确认学生安全状况,督促学生及时返校。
二、学生安全教育
各院(系)在假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校园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严防火灾、盗窃等事件发生。各班级假前要召开“假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特别是提升其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各院(系)要结合假期季节性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期的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特别是对2018级新生和学生特殊群体,要重点关注,强化教育管理,给予关怀帮助,使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使特殊群体学生尽快适应学习生活环境,克服困难,取得学习上的进步。
假期严禁组织学生集体出游等活动,对个人外出旅行的学生,提醒其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做好出行准备,注意安全。要求假期在校的学生要认真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和作息时间,保障自身安全。
三、假期值班
各院(系)要按照学校要求统筹假期值班工作,明确值班人员,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要24小时开机,遇有重大和突发事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假期学生安全工作,要组织学生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并做好具体落实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