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学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统计上报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无教学任务的学生可于放假前一天下午18:30以后离校,于放假结束当天下午18:00以前返校。凡确有必要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学生,均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院(系)须在与学生家长核实情况后予以严格审批。
各院(系)要全面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具体去向,并于假期结束当天19: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学生处邮箱。
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沟通,认真查明学生未返校原因,确认学生安全状况,督促学生及时返校。
二、学生安全教育
1.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秋、国庆假期恰逢国家、省、市举办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系列活动,各院(系)要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及时、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深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积极维护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
2.各院(系)假前要特别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召开“假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尤其是对新生班级,要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提升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假前要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校园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严防火灾、盗窃等学生安全事件发生。
3.放假期间,各院(系)、各班级严禁组织学生集体出游等活动。对离校外出的学生,提醒其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对假期留校的学生,教育其认真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和作息时间,保障自身安全。
4.中秋节假期,2019级新生军训照常进行,各院(系)要认真落实《2019级新生军训实施方案》,积极做好新生军训及开学典礼有关工作,对2019级新生特别是特殊群体给予重点关注,使新生充分感受到学校的关怀和帮助,尽快适应大学生活,促进成长成才。
三、认真落实岗位责任
各院(系)要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职责,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要24小时开机,遇有重大和突发事件,要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假期学生安全工作,要组织学生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并做好具体落实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社会稳定。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