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5-29 点击数:

 各院(系、部):

毕业生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择业观、成才观,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大学生顺利就业,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2015年我校将有114名硕士研究生和6740名本专科毕业生(含欧美学院1325名)毕业离校,为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15届毕业生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有关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成才第一、德育为先”的工作理念,按照“以情感人、以情育人”的基本要求,弘扬文明离校的良好风尚,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为毕业生顺利、顺心地走向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教育内容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紧扣时代主题,为学生的人生发展提供指导。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深入开展“三观”教育、国情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使毕业生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命运,正确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更加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加强就业创业教育。积极引导毕业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的就业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毕业生增强创新意识、开拓意识、创业意识和敬业精神,树立自主择业、勤奋创业、终身学习的理念。

3.加强爱校荣校教育。通过召开“我为母校、恩师做点什么,我给师弟、师妹留点什么”的主题班会,教育毕业生爱同学、爱集体、爱学校、爱国家。同时引导毕业生在开展毕业纪念活动过程中注重言行举止的文明,做到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爱护校园环境,爱护宿舍公物,不酗酒,不影响低年级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切实将“我荣校荣”和“校荣我荣”理念植入内心,切实做到“给母校留下好形象、给老师留下好印象、给低年级同学留下好榜样、给自己留下美好回忆”,走好大学最后一公里。

4.加强诚信教育。加强诚信教育,让毕业生在走向社会之际进一步明确诚信的价值,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珍惜诚信、守住诚信,形成做人以诚的良好品格。结合毕业生还贷情况和学费缴纳情况,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良好形象,打造我校毕业生的素质品牌。

5.加强感恩教育。教育毕业生“成长思源,毕业思进”,要感恩父母、感恩母校、感恩社会、感恩老师、感恩同学,铭记父母的养育、母校的培养、社会的扶助、老师的教诲、同学的帮助,通过“以情动人”的感恩情感教育,激发广大毕业生的义务感和责任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回报父母,回报母校,回报老师和同学。

6.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教育毕业生提高安全防范与鉴别是非的能力,防止传销等各类就业陷阱;加强毕业生人身、财产安全教育,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加强毕业生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教育,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和处理矛盾,采取有意义的形式开展毕业纪念活动,树立文明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7.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思想交流和感情沟通,深入了解毕业生的思想特点、心理状况,及时为毕业生排忧解难,稳定毕业生心态。要高度关注特殊毕业生群体(如考研失利的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学生、不能按时取得学位或毕业证的学生、未找到工作的学生、经济有困难的学生、感情受到挫折的学生、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有人际冲突经历的学生等),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心理教育和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确保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校园的安全稳定。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教育工作,要把毕业生教育工作放在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发展的高度加以认识。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充分发挥广大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在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真正把毕业生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各院(系、部)对毕业生教育工作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要针对本院(系、部)毕业生特点和整体工作安排,制定系统的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的工作。对毕业典礼、毕业留影、毕业晚会、离校手续办理等重要环节要精心组织,对离校前的宿舍聚餐、同学聚会、老乡聚会等要重点关注,对重点时段要全力以赴,特别是毕业生离校的前三天晚上,各院(系、部)主管领导、学工办主任、团委(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必须深入学生宿舍,时间至当晚11:00,力争杜绝通宵聚会、酗酒滋事、损毁公物、烧砸物品、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对在毕业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全体毕业生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离校。

3.加强管理,做好服务。各院(系、部)在加强毕业生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毕业生的管理,做好毕业生的服务工作。要主动协调,及时沟通,以认真、负责、高效的工作作风,帮助毕业生办理离校的各项手续,真正把服务工作落到实处。要营造温暖、和谐的毕业氛围,保证毕业生顺利、顺心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请各院(系、部)于6月5日(周五)上午9:00前将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具体安排报本校区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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