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禁毒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08 点击数:

各院(系)、相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禁毒宣传月主题活动的通知》(冀禁毒办〔2015〕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共建无毒校园。

二、活动时间

6月9日—7月8日。

三、活动内容

各院(系)要将毒品预防的宣传教育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借助“6·26国际禁毒日”等契机,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大学生和合成毒品”为宣传重点,以深入宣传普及《禁毒法》,宣传识毒、拒毒、禁毒为主要内容,做到坚决抵制毒品进入校园,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并藉此影响家长、影响社会,努力营造全校师生共同关注,人人积极参与、支持禁毒斗争的浓厚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积极开展禁毒宣传,营造浓厚的校园氛围。积极通过电子屏、校园网、中文广播电台、宣传条幅、宣传手册等媒介,大力开展毒品预防教育,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通过开展禁毒知识竞赛、演讲、征文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各院(系)要通过主题班会、团日活动以及“上好一堂毒品预防教育课”等形式,向学生传递毒品和禁毒常识(禁毒预防教案,可从“上海市禁毒科普教育馆——资料库”网站中下载)。

(二)摸排了解有无学生吸毒涉毒,确保安全校园环境。各院(系)要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学生骨干,深入摸排学生吸毒、涉毒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继续保障我校始终无学生吸毒、涉毒情况发生,继续维护安全、和谐校园氛围。

同时,鼓励学生关注并阅读“河北禁毒”微信,进一步学习、掌握禁毒知识,提高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学生通过微信朋友圈相互转发禁毒知识,传递正能量。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青年大学生是国家和河北省预防毒品教育的重点对象,也是容易误吸毒品或陷入毒品的主要群体之一。学校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为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等单位负责人和各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

各院(系)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及时成立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及时落实各项工作内容。

(二)精心组织,全面覆盖。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充分结合学生专业、年级实际特点,精心组织好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内容科学、方法得当、形式新颖、注重实效。要通过活动,力争使100%的在校生接受禁毒知识,确保100%的在校生无涉毒行为。

(三)积极做好“河北禁毒”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工作。该公众号由河北省禁毒委办公室出版,内容丰富、简明实用,充满正能量,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知识性、可读性。辅导员(班主任)要带头加入该微信公众号,并鼓励学生、学生家长加入该公众号,确保学生及其家长能随时随地接受禁毒知识,营造良好的家庭禁毒氛围,共同筑牢禁毒防毒的思想防线。

    (四)深入总结,务求实效。各院(系)要及时将本院(系)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可附上相关活动的照片),于7月8日前报学生处,电子版发至qhdxsc@126.com,纸质版报送各校区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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