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做好期末、元旦及寒假期间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22 点击数:

各院(系):

期末已到,寒假将至,学生也进入了紧张的期末复习和考试阶段,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放假及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校办室〔2015〕7号)要求,为做好期末、元旦及寒假期间有关学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寒假放假安排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16年元旦放假3天,即2016年1月1日(星期五)至1月3日(星期日)放假。

(二)寒假放假安排

2016年寒假自2016年1月18日起,2016年2月28日止。学生可于1月15日(星期五)考试结束之后离校,于2月28日(星期日)前返校报到,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期末复习与诚信考试工作

1.督促学生抓紧时间复习功课,充分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2.请各院(系)严格按照“三风”专项建设活动要求,采取主题班会、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防止考试违纪和作弊现象发生。

3.辅导员(班主任)要特别关注学习有困难、考试压力大和可能存在思想及心理问题的学生,多给他们关爱、帮助和指导。

三、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学生安全是学校安全稳定的基础,年头、岁尾是安全事件多发期,各院(系)必须把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列为期末和假期的重点工作,抓实、抓牢、抓出成效,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一)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1.在元旦和寒假放假前,每个班级要召开一次“假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结合近两年校内外发生的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案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以及灾害、消防等应急处置能力。提醒学生注意在冰上运动、玩耍、行走安全,一定不要到水库、江河滑“野冰”,要在有专人管理、看护的冰场活动,避免发生落水危险;提醒打工的同学要结伴而行,注意人身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不要酗酒;坚决禁止燃放孔明灯;晚上举办各类活动时,注意结束时间不要太晚,结束后要把场地打扫干净。

2.各院(系)在假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宿舍用电、防火防盗、夜不归宿、外出游玩(特别是滑雪、滑冰等)、出行交通安全、传销、诈骗等各种安全隐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落实解决方案,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

3.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能留校,特殊情况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写出关于假期安全的承诺书,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后报公寓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

(二)做好假期学生去向统计,严禁组织学生集体出游

1.元旦期间,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全面掌握所负责班级每一位学生的具体去向,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并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严格实行动态管理。

2.各类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提前离校和推迟返校。如学生确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均需履行请假手续,各院(系)必须严格审批。对于未经准假而提前离校、推迟返校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通报或核实情况,准确掌握学生去向。返校后,及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寒假回家的学生到家后要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平安。

4.外出聚集性活动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掌握,确需组织集体活动者,必须经院(系)党委(党总支)审核,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批准。严禁组织学生集体出游活动。

四、认真落实元旦、寒假值班制度

必须切实加强假期值班工作,各院(系)元旦假期要保证有一名老师值班,遇有特殊情况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1.各院(系)分别于2015年12月28日和2016年1月12日上午10:00时前将元旦假期值班表和寒假电话值班表报送各校区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备案。

2.各院(系)学生工作有关领导、学工办主任、团委(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并做到上报信息准确、全面,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遇有突发事件,必须按照学校相关工作预案进行妥善处理。

各院(系)学生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学生。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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