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03 点击数:

各院(系):

按照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我校即将开始2015-2016学年度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实受助学生身份信息。原则上,此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对象应该与已发放的秋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完全一致,但由于入伍、休学、违纪等原因被停发的学生,相关院系要进行审核替换,出具书面说明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二、仔细核对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信息。请各院(系)对照发放名单表逐一核实本院系学生的银行卡的有效性,对于银行卡丢失后补办新卡的学生信息及时进行更换。

由于本学期大一学生有转系转专业情况,对于所涉及到的学生信息由原院系负责核对。

三、各班要通过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感恩、励志和诚信教育,让受助学生懂得感恩,树立自强和诚信意识,把党和国家的关怀与资助政策的温暖转化为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动力,争做优秀的大学生。

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名义挪用、提留、平分专项资金,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举报查实,学校将依照相关文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组织获得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签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受奖受助学生自律承诺书》(见附件),以班为单位收齐后上交所在院系学工办备查。

六、各院系要将核实后的表格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ksyqgzx@126.com邮箱,截止时间为2016311日下午5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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