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1〕62号
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三金”)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各学院(系)2021年度国家“三金”的评选和推荐上报工作。要确保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公开、公平、公正、高质量完成评审工作。
二、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校学字〔2017〕19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校学字〔2020〕30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校学字〔2020〕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冀教财〔2017〕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所有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且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对于没有评上国家助学金的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系)要向学生处提交纸质说明材料,并且要有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名,同时要加盖学院(系)公章。
国家助学金各档次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系)根据实际,在总体指标范围内研究确定,原则上特别困难(三档)比例不突破学生总数的5%。
三、严格程序,规范评选
国家“三金”评选工作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各学院(系)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国家“三金”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学院(系)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部署认真落实,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班组评议、学院(系)推荐、学生处审核、学校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本学院(系)评选方案的制定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本次评选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
2.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各学院(系)严格按照我校国家“三金”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审核、推荐,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严格按要求做好公示工作。
3.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慎重审批,杜绝违规操作,避免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评审等现象发生。
4.加强诚信、感恩教育。以国家“三金”评选工作为契机,在学生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立自强。
四、阳光操作,加强监督
为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坚持阳光操作,规范评选程序,发扬民主监督,在评选中杜绝各种违纪现象,各学院(系)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弄虚作假和任何形式的挪用、截留、平分以及从受助学生手中收取奖助学金做班费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各学院(系)、各班级检查评选发放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并设立投诉邮箱和信访电话。如有违纪违规投诉,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名额分配
1.省下达名额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名额 |
34 |
名额 |
694 |
名额 |
5059 |
|
|
|
|
|
|
2.学校名额分配
院(系) |
老生人数 |
新生人数 |
国家奖学金 |
励志奖学金 |
学生总数 |
国家助学金 |
财经学院 |
1427 |
445 |
3 |
62 |
1872 |
446 |
城市建设学院 |
1471 |
515 |
3 |
64 |
1986 |
474 |
工商管理学院 |
989 |
326 |
2 |
43 |
1315 |
314 |
数学与信息科技学院 |
1858 |
614 |
4 |
81 |
2472 |
590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812 |
322 |
2 |
35 |
1134 |
270 |
物理系 |
799 |
268 |
2 |
35 |
1067 |
254 |
教育学院 |
1073 |
328 |
2 |
47 |
1401 |
334 |
外国语学院 |
562 |
183 |
1 |
25 |
745 |
178 |
文法学院 |
1293 |
398 |
3 |
56 |
1691 |
403 |
艺术学院 |
791 |
247 |
2 |
35 |
1038 |
248 |
动物科技学院 |
500 |
177 |
1 |
22 |
677 |
161 |
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 |
610 |
230 |
1 |
27 |
840 |
200 |
化学工程学院 |
530 |
204 |
1 |
23 |
734 |
175 |
机电工程学院 |
1048 |
351 |
2 |
46 |
1399 |
334 |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 |
631 |
207 |
1 |
28 |
838 |
200 |
食品科技学院 |
680 |
259 |
2 |
30 |
939 |
224 |
园艺科技学院 |
796 |
268 |
2 |
35 |
1064 |
254 |
合计 |
15870 |
5342 |
34 |
694 |
21212 |
5059 |
六、材料报送
评审工作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具体如下:
1.时间要求。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国家助学金截止到2021年10月7日。
2.材料要求。附件1-3、5、6一式2份,附件4一式3份(每人限1页,正反面打印,证明学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材料除外)。有关材料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他人代替或私章代替,并由学工办审核加盖学院(系)行政公章。纸质材料报送到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ksyzzgl2021@163.com。
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2.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4.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