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部门:
为做好2016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2016级新生中,分三类情况:
A.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暂时无力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
B.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到账的学生;
C.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办理流程
(一)A类新生须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向所在院(系)提出“绿色通道”申请;
B类学生必须经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其助学贷款处于成功状态,向所在院(系)提出“绿色通道”申请;
C类新生需向所在院(系)提交《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及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绿色通道”申请。院(系)要将《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复印4份,连同原件和其它证明材料一同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二)新生班辅导员(班主任)结合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与学生及家长进行当面交谈,了解相关情况,对符合条件的A、B两类的学生,指导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学费缓交审批表》并签署意见(见附件1)。
(三)A、B两类学生持填好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学费缓交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院(系)办理手续,经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院(系)公章后,到学生处审批;
(四)A、B两类学生持学生处签署意见后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学费缓交审批表》到有关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五)院(系)学工办主任,持C类学生所必须提供的材料,报请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后,将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扶贫手册》的复印件和《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的原件留存。其它材料原件由院系返还给学生。学生持《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的复印件到有关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9月6日和7日两天
(二)地点:各院(系)新生报到处(“绿色通道”接待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对家庭确实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有效的资助措施。
(二)各院(系)在新生接待处设“绿色通道”咨询处,安排专人负责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接待工作,广泛宣传学校的奖、助、补、贷、减、免、缓、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妥善安排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长,为他们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方便快捷顺利地报到入学。
(三)对于家庭特殊困难的新生如单亲、孤儿以及偏远山区无需进一步核实就能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者,各院(系)要特殊关注,及时上报到学生处,以便开展更及时、更精准的资助。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咨询热线电话:
联系人:郭立新 2039466 15076088699
徐美玲 8017156 15803356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