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0-29 点击数: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教育部思政司指导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开展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为做好我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指导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主办单位: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协办单位:《高校辅导员》编辑部

二、评选时间

2015年10月-11月。

三、参评范围

高校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四、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相关,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五、推荐参评

各本科高校推荐不超过2篇论文,其它院校推荐不超过1篇论文,请参评作者填写《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推荐单位汇总并填写《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附件2),将参评论文、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打压缩包于2015年11月8日前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邮件标题为:高校名+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汇总表、参评论文各1份 (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于2015年11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不超过10篇论文参评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论文评审结果将在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网站(www.gxfdy.edu.cn)上予以公示。

联系人:刘静芳

联系电话:0311-66005795,18633895037。

电子邮箱:s66005203@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1322室。

六、相关说明

1.报送论文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校。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4.获奖论文第一作者/课题组主持人将参加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论坛拟于12月中下旬举办)。

5.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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